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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海县五条措施助推商贸文旅业疫后重振

宁海发布 2022-01-18


为有效应对疫情,促进商贸文旅业发展,宁海县五条措施助推商贸文旅业疫后重振,具体实施意见如下:




一、加快各级政策解读落地

全面解读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各级支持商贸文旅业发展的各项政策,指导帮助企业及时享受税费、社保金、失业金、房租、水电气等方面的政策红利。3月底前完成旅游服务质保金暂退,5月底前完成2019年度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兑现。




二、加大文旅市场开发力度

鼓励引进市场客源,对引进客源的,在原来游客招徕奖励的基础上,人次及住宿分别再另行奖励每人5元。鼓励开设旅游直通车,全年达到30个、40个、50个班次以上,在原来奖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倍。鼓励引进万人团,在享受原来游客招徕奖励的基础上,每个万人团再额外奖励15万元(需事先报县文广旅游局审核)。





三、扩大商贸文旅消费

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,拓宽线上线下消费渠道。面向全球人民推出“坐高铁免费游宁海”活动、全国医护工作者免费游宁海活动、组织文旅企业投放3000万元惠民消费大礼包,多措并举刺激市场快速回暖。鼓励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到县内商贸、餐饮、景区等企业进行购物旅游消费,并做好购物旅游消费导向的宣传。





四、扶持重点民生保供企业

对疫情期间主动承担社会责任、配合政府做好每日供应监测的重点民生保供超市给予一定的补助。独立法人企业根据其经营面积,按2000至5000平方米、5000至10000平方米、10000平方米以上,分别给予每家最高3万元、5万元、8万元的补助,非独立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补助(连锁便利店按直营店面积总和进行补助)。




五、补助住宿餐饮企业

星(花)级酒店和品质饭店、等级民宿补助标准按照等级高低及其客房数量确定,三四五星(花) 级,按照等级分别补助300元/间、400元/间、500元/间,品质饭店补助 500元/间,等级民宿一次性补助1万元/家。对于在防疫期间落实政府要求正常营业的定点酒店,按照500元/间给予另外一次性奖励。其他限上住宿企业按客房300元/间补助;限上餐饮企业根据其餐饮经营用房的建筑面积按 5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2个月补助。


本意见自2020年3月14日开始施行,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。意见中相关规定在其他政策文件中已有明确施行期限的,从其规定。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出台的相关财政支持政策,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。本意见实施细则由县财政局、县商务局、 县文广旅游局另行制定。 


□ 供稿:县文广旅游局 张丹

□ 编辑:李大海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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